政策法规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9/20  作者:本协会  浏览次数:278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意识,压紧压实企业主体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全力排查风险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生产环节监管。针对中秋节期间月饼等节令性食品的特点,强化生产过程监管;加大对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频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重点排查风险关键点、隐患易发点,确保生产过程持续合规、产品符合安全标准。
  二、强化经营环节监管。结合当地食品经营和消费实际,以大型连锁企业、大型食品批发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旅游定点接待单位、农家乐、农批(贸)市场等为重点单位,以旅游景区、商业区、车站、码头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重点场所,以网络食品经营等为重点业态,加强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综合治理,推动减少食品浪费,严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三、强化食品抽检监测。在日常监督抽检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月饼等节日热销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发现不合格食品要按照“五个到位”要求及时依法处置,切实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应当按照“时度效”原则及时公布,回应社会关切。
  四、严惩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打击制假售假,“两超一非”,使用过期、回收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五、强化社会共治。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及时发布节日相关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做好反食品浪费的宣传引导,加强科普知识宣贯,提高公众科学消费意识。保障12315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六、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指导包保干部针对中秋、国庆期间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增加督导频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并及时通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重大事项报告和领导带班等制度要求,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舆情应对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积极稳妥处置并及时请示报告,坚决防止小风险变成大问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3年9月9日


栏目分类
政策法规
食品安全
6T实务
点击排行 >>更多  
· 图解《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
· 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
· 最新《食品安全法》解读资料
· 《饭店业碳排放管理规范》2014年…
· 餐饮监管力度决定餐饮发展空间
· 福建餐饮业价调基金减半征收政策将再…
· 食药监总局权威解读:八亮点成就“史…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
·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获通过10月1日…
·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 新《食品安全法》史上最严 固定两段…
· 《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
· 今年我国餐饮行业打包服务将出新规
· 食品安全法首修突出两个“最”:监管…
主办: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59号710室   邮编:200002
电话:021-63212096    传真:021-63232732    Email:srca88@163.com
技术支持:021-63212096    沪公网安备:31010102002458号
浏览次数:7998258   版权所有: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沪ICP备202100615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