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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常用条款解读》的若干问答
时间:2007/12/10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1593

一、《解读》印发的背景和过程

  今年1月,上海市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向社会推出了《劳动合同常用条款解读》文本,得到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广泛欢迎。目前该文本已印发了6万多份,帮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资干部学习、理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起到了较好宣传、指导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即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为满足本市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需求,及时提供《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指导,市劳动保障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原《劳动合同常用条款解读》文本进行全面修订,并在广泛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再次印发。希望通过新版《解读》的印发,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学习《劳动合同法》的热情,对全面贯彻《劳动合同法》起到积极的指导、推动的规范作用。

二、《解读》具有哪些主要特点?

  1、形式创新,立意较高。不是编制一份简单的劳动合同样本让所有使用者照抄,而是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劳动争议处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编写了模拟劳动合同文本中的若干常用条款,并在这些常用条款之下分别标注“使用提示”和“法规示要”。“使用提示”是对某条款的具体应用方式进行提示,方便合同当事人规范使用。“法规示要”是将特定条款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的内容告知当事人,帮助他们深入理解条款的涵义,以便双方依法开展协商,自主确定合同的内容。

  2、突出了对当事人的关怀提示。劳动合同是双方自主协商的产物,双方自主约定的内容除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之外都受到法律保护。《解读》采取对合同常用条款进行必要提示的方式,供当事人选择,而不要求当事人照搬;供当事人参考,而不要求当事人执行。 “使用提示”和“法规示要”的目的不是替代当事人双方的充分自主协商,而是提示双方规范地进行协商。

  3、发挥了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方面的作用。《解读》不是政府强制执行的“示范文本”、“格式文本”,而是向社会、企业、劳动者推荐的材料,是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律知识的有效载体。

三、《解读》的主要内容

  《解读》在体例上共分为合同的类型和期限,试用期,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经济补偿,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违反合同的责任,其他等十四个部分,共三十七条。

  《解读》规范了以下一些主要问题:

  1、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不规范问题,特别是一些企业违反规定不和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解读》在“法规示要”中标注了《劳动合同法》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使企业和职工明白如何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关于企业通过滥设试用期侵害职工权益问题。
   《解读》在“使用提示”中明确: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才可以约定试用期。同时在“法规示要”中标注《劳动合同法》中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3、关于企业执行的工时制度问题。
   《解读》在“使用提示”中标注:我国现行的三种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及其主要内容,供当事人选择。在“法规示要”中标注《劳动法》关于加班的规定。

  4、关于工资的支付问题。
   《解读》在条款中要求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工资的计发形式和支付时间。在“使用提示”中并对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定额问题进行一定限制。在“法规示要”中标注《劳动法》有关工资支付、加班工资等规定及相关的最低工资规定。

  5、提示双方可以协商的一些空间和内容。
   《解读》提示企业和职工可以约定以下一些内容:服务期;竞业限制等。

四、《解读》的作用

   1、指导作用。帮助广大企业和劳动者正确认识与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减少一些无效的、无意义的协商,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协商的实效。引导企业和劳动者对一些容易发生的争议的环节进行事先的约定,可以有效预防一些因错误理解、约定不明而发生的劳动争议,促进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2、参考作用。《解读》只供当事人参考选择使用,而不要求当事人强制执行。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在把握劳动法律原则精神的基础上自行协商签订更符合企业实际需要、体现企业特色的劳动合同。

   3、宣传作用。将一些合同条款的使用要点和常见的劳动法律法规标注在合同条款之下,使企业和职工非常简便地了解合同条款及劳动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还能起到一定的普法作用。
五、应用《解读》必须注意的问题

   1、规范劳动合同的条款内容是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第一步。

劳动合同制度执行中的有些问题,需要通过完善立法与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得到解决。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仅仅是向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一目标迈出的扎实的第一步。

   2、要提高劳动合同当事人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的诚信意识。合同只有经过平等自主的协商,才能确保双方忠实地履行。但是劳动合同的真正作用不在于其条款的科学、严谨、细致,而在于能够得到当事人的认同和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只有得到当事人的切实履行,才能实现当事人的利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3、要引导企业和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协商。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方式之一,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还要通过双方当事人进行其他方式的自主、平等协商来实现。在规范企业劳动合同文本的同时,还要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引导企业和职工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的充分协商,通过协商来沟通信息、取得谅解、解决矛盾,最终在劳动关系领域形成和谐、稳定、共赢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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