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服务员职业简介
发布日期:2022-02-21
来源:本协会
一、职业名称
餐厅服务员
二、职业定义
在餐饮场所中,安排顾客座位、点配菜点、进行宴会设计、装饰、布置等就餐服务的人员。
三、主要工作内容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餐厅布置与布局设计、铺台、摆位、折花等餐前准备工作;(2)接待、安排座位、点配菜点,上菜分菜、酒水服务、各种宴会服务等就餐接待服务工作;(3)餐厅清洁保养以及培训辅导等餐厅管理工作。
四、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技(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五、申报条件
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培训期满。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相关职业
①相关职业:咖啡师、调酒师、茶艺师、品酒师,下同。
②相关专业:酒店管理、餐饮管理、葡萄酒营销与服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下同。
六、考核方式
餐厅服务员初级、中级、高级的认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机考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别补考。
餐厅服务员技师、高级技师的考核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综合评审3项考核内容。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笔试)方式,综合评审采用口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别补考。综合评审一般为本职业(工种)最后1项考核内容,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后才能参加。
附件-餐厅服务员指导手册
餐厅服务员
二、职业定义
在餐饮场所中,安排顾客座位、点配菜点、进行宴会设计、装饰、布置等就餐服务的人员。
三、主要工作内容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餐厅布置与布局设计、铺台、摆位、折花等餐前准备工作;(2)接待、安排座位、点配菜点,上菜分菜、酒水服务、各种宴会服务等就餐接待服务工作;(3)餐厅清洁保养以及培训辅导等餐厅管理工作。
四、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技(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五、申报条件
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培训期满。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相关职业
①相关职业:咖啡师、调酒师、茶艺师、品酒师,下同。
②相关专业:酒店管理、餐饮管理、葡萄酒营销与服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下同。
六、考核方式
餐厅服务员初级、中级、高级的认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机考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别补考。
餐厅服务员技师、高级技师的考核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综合评审3项考核内容。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笔试)方式,综合评审采用口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别补考。综合评审一般为本职业(工种)最后1项考核内容,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后才能参加。
附件-餐厅服务员指导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