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2-08-28
来源:本协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21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7月21日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2002年10月28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11月20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2022年7月21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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