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信息公告

上海烹饪餐饮职业技术培训中心2015年培训信息
发布日期:2015-03-27 来源:本协会


 一、开设(政府补贴培训)班级: 
 中式烹调师:
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三级、中级/四级、初级/五级 
 西式烹调师:
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三级、中级/四级、初级/五级 
 中式面点师:
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三级、中级/四级、初级/五级 
 西式面点师:
技师/二级、高级/三级、中级/四级、初级/五级 
 餐厅服务员:
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三级、中级/四级、初级/五级 
  二、报名条件: 
  1、年满18岁以上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培训 
  2、报读高级以上须持有下一等级的证书二年以上。报读中级师必须持有初级证书 
  3、报名时需带:培训费用、本人身份证原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培训信息卡(享受补贴人员) 
4、持有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中级;持有大专以上相关专业院校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高级。
5、政府补贴办法:
1)、收费标准均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为准。
2)、上海市城镇户籍的学员、及缴纳综合保险金的外来务工人员在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享受50%的政府补贴。 
3)、上海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协保)人员考试合格、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享受全额政府补贴。
  三、其他培训:
1、点菜服务;
2、菜点装饰;
3、食品雕刻;
4、餐饮(六T实务);
5、各会员单位如有其他培训需要,也可提供培训服务。 
四、报名办法: 
1、参加政府补贴培训须提供“上海市职业培训账户卡”、身份证原件、相关费用
  2、报名地点: 福州路107号315室 电话:63216816 
3、电子邮箱:prpx107315@126.com
    联系人:高永学  吴敏


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培训部
上海烹饪餐饮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2015年2月

Copyright © 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1006156号-1 沪公网安备:310101020024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