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烹饪餐饮职业技术培训中心2015年培训信息
发布日期:2015-03-27
来源:本协会
一、开设(政府补贴培训)班级:
中式烹调师:
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三级、中级/四级、初级/五级
西式烹调师:
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三级、中级/四级、初级/五级
中式面点师:
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三级、中级/四级、初级/五级
西式面点师:
技师/二级、高级/三级、中级/四级、初级/五级
餐厅服务员:
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三级、中级/四级、初级/五级
二、报名条件:
1、年满18岁以上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培训
2、报读高级以上须持有下一等级的证书二年以上。报读中级师必须持有初级证书
3、报名时需带:培训费用、本人身份证原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培训信息卡(享受补贴人员)
4、持有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中级;持有大专以上相关专业院校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高级。
5、政府补贴办法:
1)、收费标准均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为准。
2)、上海市城镇户籍的学员、及缴纳综合保险金的外来务工人员在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享受50%的政府补贴。
3)、上海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协保)人员考试合格、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享受全额政府补贴。
三、其他培训:
1、点菜服务;
2、菜点装饰;
3、食品雕刻;
4、餐饮(六T实务);
5、各会员单位如有其他培训需要,也可提供培训服务。
四、报名办法:
1、参加政府补贴培训须提供“上海市职业培训账户卡”、身份证原件、相关费用
2、报名地点: 福州路107号315室 电话:63216816
3、电子邮箱:prpx107315@126.com
联系人:高永学 吴敏
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培训部
上海烹饪餐饮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201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