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会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5
来源:本协会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上海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第一届一次理事会议通过的协会《会费标准及实施办法》,2013年度的会费收缴工作已开始,请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团体会员单位积极配合支持,履行会员缴纳会费的义务。
帐户: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帐号:3100 6666 1010 1490 07570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