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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团购企业在疫情期间 “保安全、保供应、稳物价、诚信经营”的倡议书
时间:2022/5/15  作者:本协会  浏览次数:525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团购企业在疫情期间的食品安全、物资供应以及商品价格,全面落实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以及规范“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等一系列文件规定,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特向本市在疫情期间从事食品团购配送经营企业发出以下倡议:

一、遵守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食品质量、包装标签等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配送腐败变质等禁止生产经营食品,高风险易腐败食品应采用冷链配送;生熟食品应分开包装和存放。

二、加强价格自律,守法依规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以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价格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合理确定商品毛利和配送价格。

三、加强行业自律,确保诚信经营。所有商品应明码标价,随机配送商品应明确品种明细。

四、畅通物流运输,确保配送时效。配备与供应需求相适宜的配送车辆,因小区疫情防控原因等特殊情况延迟延时送货的,应提前与团购消费者沟通,另行商定配送时间或取消配送,并及时退款给消费者。

五、畅通投诉渠道,维护消费权益。团购供应企业应公示企业投诉热线,遇有团购消费投诉,应在收到投诉后的48小时内妥善解决。

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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