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举办“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3/28  作者:本协会  浏览次数:2437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开展2019年本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将举办“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一、竞赛指导思想
本次竞赛旨在适应本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对技能人才的要求,以服务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学习借鉴世界技能大赛经验,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培养选拔出一批具有高超技能和较强创新能力的高技能人才;带动行业职工争学技术、比拼技能、提升服务质量,拓宽技能就业、技能成才的通道,营造尊重劳动、尊重技能的良好氛围。
二、竞赛项目
1、中式烹调师(中级\高级)
2、中式面点师(中级\高级)
3、西式烹调师(中级\高级)
4、西式面点师(中级\高级)
上述各项目的竞赛内容以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相关职业
等级(竞赛)的规定内容为主(分理论和操作两个部分)。
三、报名办法与相关规定
(一)、参加高级工竞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证书
2、具有大专以上毕业证书或大专毕业学年的学生
3、获得相关专业初级证书三年以上者
(二)、参加中级工竞赛
1、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满18周岁的餐饮业工作人员
四、费用
1、参赛费:高级350元;中级300元
2、赛前培训费:
1)、参赛人员高级1590元;中级1320元。
2)、上海户籍的失业人员和在职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在沪缴纳社保金人员可享受政府赛前培训补贴,免培训费。
五、奖励办法:
1、参赛人员凡通过理论与操作考核,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关专
业相应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成绩计算:理论占30%,操作占70%,二者相加为总成绩60 分为合格)。
2、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竞赛评定成绩合格且名列前10%或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竞赛评定成绩合格且名列第一,符合以下要求,可晋升该职业高一等级职业资格:
(1)晋升后的职业资格等级不超过竞赛前所持该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的两个级别;
(2)最高晋升等级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3)实际参赛人数少于30人的竞赛项目,原则上不予晋升。对实际鉴定申报人数少于30人的项目,将取消该项目的竞赛。
六、时间安排
1、报名:即日起至 4月底(报名表见附页)
2、赛前培训:4月至6月
3、竞赛:待定
七、报名地点:
福州路107 号315 室电话:63216816  传真:63216816
Emil:prpx107315@126.com    联系人:应曼萍 彭军 吴敏
 
 
 
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201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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