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举办“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3/31  作者:本协会  浏览次数:1378
一、竞赛目的
根据沪技竞办(2016)1号关于开展“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市级二类竞赛的通知。为适应本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对技能人才的要求,以服务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学习借鉴世界技能大赛经验,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培养选拔出一批具有高超技能和较强创新能力的高技能人才;带动全市各行各业职工争学技术、比拼技能、提升生产服务质量,拓宽技能就业、技能成才的通道,营造尊重劳动、尊重技能的良好氛围。
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将举办“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上海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二、竞赛项目
1、中式烹调师(中级、高级)
2、中式面点师(中级、高级)
3、西式烹调师(中级、高级)
4、西式面点师(中级、高级)
5、餐厅服务员(中级、高级)
上述各项目的竞赛内容以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相关职业
等级(竞赛)的规定内容为主(分理论和操作两个部分)。
三、报名办法与相关规定
(一)、参加高级工竞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证书
2、具有大专以上毕业证书或大专毕业学年的学生
3、获得相关专业初级证书三年以上者
4、获得本市、区、局以上“青年岗位能手”称号人员
(二)、参加中级工竞赛
1、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年满18周岁的餐饮业工作人员
四、费用
1、参赛费:高级 350 元;中级300 元
2、赛前培训费:不享受政府补贴的参赛人员高级1530元;中级1270元。(上海户籍的失业人员和在职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在沪参加社保人员可享受政府补贴)
五、奖励办法:
1、参赛人员凡通过理论与操作考核成绩合格者均可获得相关专
业相应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成绩计算:理论占30%,操作占70%,二者相加为总成绩,60 分为合格)
2、若竞赛项目的比赛内容标准,按照同等级国家职业标准(占70%左右)结合高一等级国家职业标准(占30%左右),重新建立新的竞赛题库的,则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竞赛评定成绩合格且名列前10%或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竞赛评定成绩合格且名列前5%的选手(晋升基数为实际参赛人数),符合以下要求,可晋升该职业高一等级职业资格:
(1)晋升后的职业资格等级不超过竞赛前所持该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的两个级别;
(2)最高晋升等级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但在校学生参加市级二类竞赛,最高晋升到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3)实际参赛人数少于30人的竞赛项目,原则上不予晋升。对实际鉴定申报人数少于30人的项目,将取消该项目的竞赛。
3、对于中级竞赛前10%、高级竞赛前5%的选手将授予荣誉证书和相应的奖金。
六、时间安排
1、报名:即日起至 4月中旬(报名表见附页)
2、赛前培训:4 月至 6月
3、竞赛:6 月底
七、报名地点:
福州路107 号315 室 电话:63216816  传真:63216816
Emil:prpx107315@126.com    联系人:应曼萍 高永学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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