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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管理“做规矩”
时间:2014/12/18  作者:本协会  浏览次数:3162

  日前,上海市食药监局与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召开第三方网络订餐管理工作会议,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管理的若干意见》引发业界和市民广泛关注。
  据了解,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是近年来新兴和快速发展的互联网经营业态,正以迅猛态势发展。预计到2016年,全国餐饮消费总额将达到7000亿元规模,其中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的消费额约占10%,即700亿元左右。
  市互联网行业协会秘书长李乃勤透露,截至今年6月底,上海网民人数达到1749万,手机网民达到1510万,网络普及率71.2%。来自主管部门的信息则显示,目前,全国共有数十家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本市加入第三方平台的餐饮单位达到数万家,每天处理的订单数以十万计。
  当电商“碰上”餐饮,新兴业态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由于一些第三方平台把关和管理不严,部分入网餐饮单位卫生状况差,食品加工和送餐行为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甚至无证从事餐饮活动,严重影响食品安全。但此前尚无相关法律条文对这些行为进行规范。
  此次本市食药监部门与通信管理部门出台管理若干意见,就是为了让这个新兴业态“有规矩、成方圆”。
  市食药监局食品餐饮监督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必须取得合法的经营资质和证照。第三方平台应审查入网餐饮单位许可证照并进行现场核查。同时,第三方平台应在网上公示入网餐饮单位的许可证照、经营地址,鼓励在网站公示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脸谱)等情况,以及由第三方平台向消费者提供先行赔付。
  相关意见称,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的送餐服务,不应有冷菜、生食(如醉泥螺、醉虾、醉蟹等腌制生食水产品、生鱼片、拌黄瓜等),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糕点、提拉米苏、芝士蛋糕等),以及预拌色拉等高风险品种。
  市食药监局食品餐饮监督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上食品都是容易腐败变质、在过往历次抽检合格率低、易发生食品中毒的高风险品种,需要严格的冷链控制以保证其安全。其中生食水产品中的部分品种,还是申城季节性禁止经营的品种。部分第三方网络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通过普通快递来运输食品,时间上没保证,安全上无保障。
  按照此次出台的意见,入网餐饮单位应在第三方平台醒目位置标明外送范围和送达时间,建议在送餐容器的外包装上标示食品加工时间和消费时限,使食品可在加工完成后2小时内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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